咨询热线:4006-118-841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体系认证 >> WRAP

wrap认证辅导步骤

发布时间:2011/2/23  点击:4854 次
    WRAP认证过程:

    步骤一:

    工厂向WRAP递交登录表格及缴付费用。WRAP为工厂提供自我评估及监察手册。工厂必须符合认证要求。

    要获得认证资格,设施必须完成下列包含三个步骤的程序:

    A、  你的设施向WRAP递交登录表格及缴付申请认证费用$750,以展开认证程序。设施将获给予六个月(由登录日起计)做好准备工作,以全面达到认证的要求。 WRAP在收到登录表格后,会向设施发出确认信(附有识别编号),以及《自我评估及监察手册》,助你自行检验现有政策、生产程序和做法是否符合计划的要求。

    申请手续费主要用来支付推行计划的行政费用。申请费用将不可退回,并维持有效六个月。若设施在该段期间未能获得证书,设施将需要重新申请参加WRAP认证计划。

    手册列明你的设施应可对每项原则的有关问题作出肯定回答,或可提供其他适当的履行原则证据。

    B、  设施必须能够证明已执行履行原则的程序至少九十日。

    C、  当你的设施能够对每项原则的有关问题作出肯定回答,或可提供其他适当的履行原则证据,你的设施必须接着从设施所处国家的认可名单中挑选一名认可独立监察员。设施必须把已填妥的《自我评估及监察手册》内的自我评估资料包(设施简介、问卷及文件稽查单)送交选定的监察员及WRAP。

    D、  WRAP在收到登录表格和申请费用后,你的设施将获发给一个设施参考编号,代表你参与计划的身份证明。在收到编号后,你必须在日后的所有正式文件和与WRAP的通信中写上这编号。

    步骤二:

    工厂安排由认可独立监察员进行实地评估遵从原则的情况。监察员验明工厂设施已履行各项生产原则。

    A、你的设施须从设施所处国家的认可名单中挑选一名认可独立监察员。设施须与其选定的监察员订立合约并给付后者的服务酬金,同时安排一个双方均可认为合适的日期,让监察员作首次实地评估视察。在视察设施前,监察员会审核你的设施所递交的自我评估资料包,稽查是否已填妥。自我评估资料包由下列组成:1)设施简介;2)生产原则问卷;3)设施遵从原则情况文件稽查单。上述文件都可在《自我评估及监察手册》中找到。

    B、  独立监察员将到你的设施进行实地遵从情况评估。实地遵从情况评估的目的是验明你的设施是否已具备已具备所需证据,证明符合WRAP生产原则。

    C、  独立监察员完成实地遵从原则情况评估后,会在离开设施前向设施提供一份评估结果摘要。独立监督员亦会将一份填妥的设施监察报告复印本及登录建议递交给WRAP认证委员会。

    在设施与WRAP认可独立监察员订立合约后60个工作天内,独立监察员向你提供下列其中一项文件:1)设施认证建议书或2)纠正措施计划。

    步骤三:

    监察员提交评估报告提出有关遵从情况评估的建议。WRAP向合资格设施发出证书。

    A、  在完成首次实地遵从原则情况评估后,独立监察员会向WRAP递交设施监察报告的结果,说明已向设施发出有利的设施认证建议书,或纠正措施计划。独立监察员会向WRAP提供首次实地遵从原则情况评估的全部相关结果,及/或对任何已发出的纠正措施计划的事后跟进工作。

    B、  WRAP认证委员会将审核和评估所有相关遵从情况评估报告和证据。WRAP认证委员会会向符合资格的参与设施发出证书。

    C、  WRAP认证资格只在指定期限内有效。认证有效期将由WRAP认证委员会根据既定的认证指引(按照设施的风险制订),包括但不仅限于:设施的表现;设施取得独立监察员的建议过程;独立监察员的评估结果;以及设施过往的做法和营运环境。

    你的设施将在认证有效期内受到突击稽查,以评估风险,稽查将按认证指引进行。

    存在风险的设施是指那些被认为,在维持全面符合WRAP生产原则方面存在超出合理程度的风险。被认为有风险的设施将须接受每年认证一次及突击跟进稽查,直至设施证实在最少连续两个认证期内,已能执行符合WRAP生产原则的最佳做法。认证委员会届时会重新评估设施的表现和风险。

    所有其他证明已符合WRAP生产原则的设施将获给予一般有效期为两年的证书,而在此期间,WRAP人员会随时视察设施而不会事先通知。

    在第一个认证期结束时,你的设施可申请重新认证。申请重新认证时,设施必须缴付一项认证计划登录费(不可退回);填妥的生产设施自我评估资料包(附上最新资料);及由WRAP认可独立监察员填写的设施监察报告。重新认证手续费预期将相等于对同期新申请所收取的费用。

    步骤四:

    验证

    步骤五:

    后期视察

    WRAP原则

    法律及工作场所规范--服装制造商将在其从事经营的任何场所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强制性劳工--服装制造商不得雇佣任何强迫性或非志愿劳工,无论其是奴工,契约劳工或其他劳工。

    童工--服装制造商不得雇佣任何14岁以下,学校义务教育规定的年限以下或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限以下的工人。

    骚扰与辱骂--服装制造商将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受骚扰,辱骂及任何形式的体罚。

    薪酬--服装制造商将支付不低于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包括所有福利工资、补贴及津贴。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及每周工作天数不得超过服装生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除非有紧急业务需要,服装生产商将提供每七天周期中至少一天休息。

    歧视--服装制造商对员工的雇佣、付薪、提拔和解雇行为都将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而非依据个人特性或信仰。

    健康与安全--服装制造商将提供安全和有益健康的工作场所。 有宿舍提供的,应保证安全和有益健康的住宿条件。

    结社自由--服装制造商将承认并尊重员工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自由结社的权利,包括加入或不加入任何社团。

    环境--服装制造商将遵守同其运作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并在其所有运作的地方以良好的环保意识运作。

    海关守法--服装制造商将符合相关的海关法律。对于涉及服装产品非法转运的海关法律,尤其应制定一套程序并确保该程序的运行。

    药品禁令--服装制造商将配合当地、国家和外国的海关及药品管制局,抵制药品的非法运输

    只由WRAP认可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审核

    ·只对已在WRAP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

    ·工厂自我表现评估手册使用及自我评估指南

    ·递交自我表现评估报告给预约的审核进行浏览

    ·签定服务协议,进行非通知情况下的现场审核

    ·审核报告具体且完整

    ·跟进审核—如果需要的话

    ·审核公司向WRAP推荐证书的办法

    ·WRAP做最后的审阅和批核

    ·邮寄证书给申请的工厂

    ·WRAP安排随即的抽检进行不通知情况下的检查

    ·工厂要持续的维持符合的状态
返回】 【打印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鸿隆广场A座1802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662652068、18688716485、0755-27926397  传真:0755-27926397
Copyright 1998-2010 www.ycpas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szeight.com